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
按“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”(即按设备的工作压力、温度、介质的危害程度)工作介质为气体、液化气体、 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工作介质标准沸点的容器为压力容器。压力容器可分为三类:
1.一类容器
(1)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;
(2)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分离器外壳或换热器外壳。
2.二类容器
(1)中压容器;
(2)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;
(3)易燃或有毒介质(包括中度危害介质)的低压反应器外壳或贮罐;
(4)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(5)搪玻璃压力容器。
3.三类容器
(1)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和P·V大于等于0.2MPa·m3的低压容器;
(2)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·V大于等于0.5MPa·m3的中压反应容器P·V大于等于10MPa·m3的中压储存容器;
(3)高压、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(4)高压容器、超高压容器。